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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晚上我短暫地活在這個life裡。
我很難形容他的演唱會「賣點」在哪裡。
他沒有華麗的舞台效果,沒有炫目的舞蹈表演,也沒有激昂的Rock n Roll to die;
他1/2的時間坐在舞台上,一套adidas運動服,再加上一雙顏色很跳的運動鞋。
他沒有賣點,他只有癮頭。
他低唱把你帶進迷幻的世界,
卻在下一首徹底穿透你。
他的現場歌聲,真的可以筆直地穿過耳膜進到靈魂直達心底。
如果你依然迷惑所謂的「歌聲穿透力」,
他的演唱會是最好的解答 。
還有那份真性情。
沒有太多「謝謝你們一直陪伴我走過」,
卻有很多「為什麼你們要來聽我唱歌」,
瘋瘋癲癲的那種直白。
於是當他談起梅艷芳。
於是當他清唱起要送給梅艷芳的歌,
悠揚婉轉,
然後你就相信了這低聲吟唱的聲音會直接穿透雲端直到天堂,
因為他真摯得太過嘹亮。
你一首首跟唱,
等到回過神來,
才發現原來過去的每一段歲月,
都有一首陳奕迅的歌。
很慶幸,
這個年代有陳奕迅,
而我生在有這個歌聲的年代。
PS. 如果可以,真是想聽林宥嘉與陳奕迅一起對唱飆歌啊~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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